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 临床数据造假司法解释评析2017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据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正式予以实施,该司法解释规定 重磅:药品临床试验造假入刑司法解释已通过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7(31):(1) 药物非临床研究机构、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合同研究组织故意提供虚假的非临床研究报告、临床试验报告的,可以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定罪处罚 王晨光,李广德,药品注册申请数据造假入刑的法理评析J.法律适用,2017(17):109-114;(2) 对于药品注册申请人自己弄虚作假,提供虚假的非临床研究或者临床试验报告及相关材料,骗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可以按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王晨光,李广德,药品注册申请数据造假入刑的法理评析J.法律适用,2017(17):109-114;(3) 药物非临床研究机构、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合同研究组织与药品注册申请人共谋,提供虚假的非临床研究或者临床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