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高频考点例题(共9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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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超经典法律常识问题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无效 有效 效力待定 得变更或撤销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学中关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知识。 效力未定也称为效力待定。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是指其有效或无效处于不确定状态,尚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同意(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该种行为的特征是:()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效力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效力确定取决于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的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经同意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溯及于行为成立时。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主要分为民事行为能力欠缺、处分权限欠缺、代理权欠缺和债权人同意的欠缺四种类型。 本题即考查了处分权限欠缺而导致的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本题中甲将其电脑借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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