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是生态建设中的重点工程。为加强对这项工程建设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务院批复的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规划(2013-2022)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以保护和扩大林草植被为出发点,以进行综合治理为基本建设内容,以减少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改善首都及周边地区生态状况为根本目标。第三条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现有林管护、宜林荒山荒沙造林种草、飞播造林(草)、封山(沙)育林(草)、禁牧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固沙、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利配套措施、异地搬迁等。各项措施要综合配套。各地要遵循客观规律,坚持保护和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保护优先,因地制宜,科学配置,综合治理。第二章 工程的组织与实施第四条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在总体规划指导下,以县(市、旗)为基本建设单位,实行集中、连片、规模治理,治理一片见效一片。第五条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涉及很多部门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