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公司供应商送样规定第一条 送样程序1.1 使用部门下达供应商送样单送于采购部,通知供应商送货。1.2 供应商送样的产品必须经过物流部进行进仓登记。1.3 领用部门填写领料单,并注明用途。1.4 样品归还供应商,由使用部门填写退料单(单据注明供应商名称、送样产品名称、数量)。1.5 物流部根据退料单填写供应商退货单,并通知采购部。第二条 样品需求与供应商送样细则2.1 公司有样品需求时,由采购人员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必要时需附图纸。2.2 样品应该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代表性的产品,数量应依我司工程的要求。2.3 样品送到公司后,由检测中心完成样品的检测,质管部进行确认,并填写“封样单”,由产品部做最终确认并签字。2.4 样品确认不合格,则由采购通知供应商改善,并要求重新送样,直到合格为止。2.5 经确认合格后的样品由质管部、产品部保留标识存档,作为后续进料检验的依据。2.6 供应商送样合格后,由采购部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