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庆市城市公园绿地(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我市城市公园绿地规划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根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一、新建城市公园绿地需按规定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审批通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作为公园绿地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的依据。技术要求复杂、规模大于50公顷的大型公园建设,可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前增加概念性规划;技术要求简单、用地总体规模小于3公顷的公园绿地,可将总体工程方案设计并入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竖向地形、给水、排水、电气等专项规划审批获准后,经主管部门和建设业主同意可直接转入施工图设计。规划内容须符合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以及相关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二、城市公园绿地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包括:(一)公园立地条件分析与评价(主要包括区位、上层规划解析、环境景观资源、历史人文,场地地质灾害评估、地形、地貌、植被分析等,对现状植被、地上地下建构筑物、管网等提出处理意见);类似案例调查分析。(二)明确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