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出入证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院的正常教学、科研、学习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确保全院师生人身、财产免受不法侵害,加强出入人员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全体师生和服务人员。 第三条 人员出入,以出入证为凭,出入证由学院保卫处统一负责办理,保卫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本规定认真执行。 第二章 出入证管理使用 第四条 学院教职员工、学生、服务人员凭出入证出入。教职员工出入证为蓝色,学生出入证为红色,服务人员出入证为黑色。 第五条 出入证是全院人员在学院的身份凭证之一,出入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不得转借他用,不得私自涂改。严禁骗取、伪造、涂改出入证。对未携带或未能出示出入证者,门卫有权阻止其出入校门。 第六条 学生步行、骑车、乘车进出学校大门一律主动出示出入证,接受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更不得无理取闹,扰乱学院正常秩序,门卫有权对未携带出入证者批评教育。 第七条 除学院规定节假日外,学生外出凭请假卡和班主任签字假条。走读生在上课期间同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