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一、总 则 第一条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建筑、安装和与之相关的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运输等环节,在这些过程中都必须签定合同书,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为保证合同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和经济性,确保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和造价,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 在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施过程中,涉及公司的部门应根据本部(室)的职责,做好合同的审查、审核和实施工作。 第三条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实行谁负责谁主签的责任制,同时坚持合同签定会审、报批制。 二、 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要求 第四条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建安施工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查、核定、批准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专业施工单位,并应按照核准的资质等级承揽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无营业执照、无承包资质等级证书者不能承包本公司建设工程,否则为无效合同,并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所签订的全部合同必须按国家合同法规定的条款精神签订,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及条款: 1、工程名称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