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一、职责移交承接及运行情况 我局根据三定规定,积极与区政府办、区公安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对接,承接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区公安分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救灾职责,相关机构的地质灾害防治、水旱灾害防治、森林防火、赈灾应急救援等职责,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领导小组)等职责,以及事业单位区防震减灾局行政职责等整合。 机构改革后,为使机构运转更加高效,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我局切实抓好三定规定的分解细化和组织实施,主要措施是: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我局党组书记作为局机关机构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做到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细化分解组织实施机构改革方案的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落实举措、时间节点等。2、提高站位,履职尽责。我局领导班子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党.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党性原则和全局观念,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促改革、尽责任。确保机构改革有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