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劳务分包负责人必须做到以下工作:一、劳务分包负责人是所分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劳务管理等方面的全面负责人。为此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持证上岗。按规定配备各专业管理人员和专职劳动力管理员。积极配合总包方工作,加强本队伍的领导和管理,按时完成合同所赋予的各项任务。二、对劳务作业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使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指定的使用于在京建筑施工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依法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工资、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关系劳务作业人员切身利益的内容。三、在进场作业前,必须对劳务作业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将劳务作业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特殊工种岗位证书的复印件报总包安全管理人员核验。要组织和使用成建制的劳务施工队伍,不可使用市建委发布的信用警戒名单和韩建集团发布的黑名单上的施工队长、班组长和务工人员,严禁使用刑满释放人员和有前科的违法乱纪人员。保持队伍纯洁和稳定。以保证工程施工需要。四、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