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教师评议制度为了更好的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守则,根据上级有关教师发展的规划,以更新观念、规范行为、提升水平为重点,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创建家长满意的学校,做学生满意的教师”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素质,建设一支能够担当起教师育人重任的教师队伍,促进师生全面、和谐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中心,教学是教师与学生的双边活动,活动应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教师承担着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职责。通过学生、家长评议教师活动,有利于及时发现典型、表彰先进,有利于增强教师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质量意识,有利于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调动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有利于融洽师生关系,从而提高教师对学生关心的程度、指导的水平和服务的质量,提高学生、家长对教师和学校工作的满意程度。二、评议方法1、学校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议工作的实施。2、评议工作将公平、公正进行,分年级集中完成。3、评议采用由学生、家长无记名填写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