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档案整理在合同文本双方签字盖章完毕后,由合同承办人两日内将合同以下有关资料移交法务部,并由法务部专人签收,法务部专人两日内负责将其记录到合同台账,同时,法务部专人每两周应查对已经用印并录入合同编号的合同的归档情况,对于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合同台账明细必须至少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合同编号、合同对方、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最终签署人、合同正本份数、有无变更或解除或其它事项的备注等。须归档资料具体范围包括:(一)原件正式文本及附件。(附扫描件) (二)合同审批表。(附扫描件) (三)与签署有关的基础、背景资料。(附扫描件) (四)对方当事人资信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特定行业的设立或运营许可证明等。 (五)或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明,当对方签字人不是其法定代表人时,应当向其索取由其公司签发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对方为自然人的应当索取其身份证明。履行完毕或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由合同承办人五日内将合同以下有关资料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