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码头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 一、总则 为了加强油库安全管理工作,促进油库生产作业顺利进行,特制定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使油库对各种奖惩事项有据可依,公司要求考核组成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认真执行本细则,加强对自己所管理的项目进行管理和考核。 经济责任制考核自2021年9月份开始实行。 考核小组: 组 长: 韩军 副组长:方日升、刘杰、金丽益 组 员:曾德全、浦长青、胡芳磊、崔仑、孙旋。 二、实施细则: 此细则对油库生产部门进行考核,分管考核组员于次月2日前将考核内容交给安环经理汇总,次月3日(遇实际情况另行通知)由考核小组副组长对本月处罚项目进行和议,次月5日前将考核情况交给考核组长审核后,交总经办备案。如发现出入必须在7日前向考核组长反映。除重大失误到下月重新评审外,原则上以考核小组通过的为准。 三、具体考核细则 (一)生产管理: 1、奖励。 (1)、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且未造成后果,经油库考核小组讨论,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2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