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服务协议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以下简称“公交”)行业建康稳定发展,公平合理地配置和监管公共资源,根据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条款。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授予乙方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经营(以下简称“线路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永胜县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如下:第一条许可经营内容及期限(一)甲方授予乙方线路经营的城市公交线路7条(分别为1路、2路、3路、4路、5路、6路、7路)。首末站、运营车辆数、运行路线、站点、里程、首末班车时刻见附表。乙方不得私自更改附表载明的内容,确需调整时,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二)甲方授予乙方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三)乙方必须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实现公车公营,即:公交线路经营权、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