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杭州市建设创新型企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第十二次、市委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全面加强自主创新的精神,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天堂硅谷”,根据国家、省有关部门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企业自主创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建设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引导提升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扶持发展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创新型企业。从2008年开始,三年内认定和培育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00家,其中,30家企业进入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3家企业进入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二、工作方法1、注重引导,突出主体。创新型企业建设的主体是企业,政府发挥引导作用。通过政府引导和扶持,重点激发我市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力和动力,促使企业真正成为创新投入、创新活动、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提高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2、重点推进,兼顾一般。结合我市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确保实现“一高一领先”目标,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重点选择在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的高新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