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省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当遵循本实施细则。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我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以下简称“超危大工程”)范围以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的范围为准。第四条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