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凤庆县勐佑中学法律顾问制度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法律顾问管理,促进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学校聘请法律顾问适用本制度。第三条适用对象:本制度所称法律顾问是指学校根据处理学校法律事务的需要,从校外聘请的、为学校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专业人士。第四条基本原则:法律顾问在开展具体工作时应当遵循勤敏、敬业、高效的原则。法律服务第五条法律服务范围:学校法律顾问服务面向学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修改合同文本、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内容。具体包括:(一)基础服务内容1、为学校当好法律参谋;2、为学校的对外经济往来把关;3、帮助学校草拟、修改、审查合同、诉讼文书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文书;4、为学校参加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免费为学校代理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5、提供定期或者不定期上门服务;(二)为学校的制度构建服务1、为学校制定章程化管理制度;2、协助学校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法律框架;3、协助学校建立师生校内申诉制度;4、为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