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线材厂场地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线材厂闲置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一、出租线材厂场地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场地坐落在莱福工地的围墙边,租赁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二、线材厂场地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1、场地租赁自2011年11月20日起,至2012年4月20日止。租赁期5个月。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场地,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或提前终止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甲方同意。三、租金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约定,该场地赁租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6元。2、采用先付租金后后使用方式,乙方每月在使用前先付甲方一个月租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四、其他费用和场地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租赁期间,使用该场地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2、甲方发现该场地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时,乙方需无条件维修和承担费用。五、场地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