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全额风险承包项目派驻人员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派驻人员的管理,正确评价派驻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充分调动派驻人员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规范公司对全额风险承包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派驻人员是指由公司委派(或推荐)至公司全额风险承包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职务及其他岗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司工程二部是公司派驻人员的归口综合管理部门。 第四条 本办法考核的成绩将作为派驻人员绩效工资、调配岗位的依据。第二章 派驻人员条件 第五条 派驻人员条件是指:根据派驻单位的性质、规模、地域,以及拟委任的职务、工种等所需要的派驻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 派驻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派驻人员的一般条件: 1、根据岗位条件确定派驻人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奉公; 3、以事业为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