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广州市重点用能监管单位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重点用能监管单位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重点用能监管单位建设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广州市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实现有效对接,根据财政资金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广州市重点用能监管单位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预算、申报、审核、下达、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补助资金,是指在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广州市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建设企业接入补助资金”中列支,用于支持我市重点用能监管单位建设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与市平台有效对接的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市重点用能监管单位能源管理信息系统,是指我市重点用能监管单位建设的用于采集电力、热力、固态能源、气态能源、液态能源等能源数据,实现数据查询和监测,反映能源利用状况,合理调配能源,降低能耗水平,达到辅助决策效果的能源管理信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