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教育教学是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为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应把教学安全放在首位,全体任课教师都要遵守学校教学安全制度。学校工作作息时间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晨会、1到6节课:按照学校课程表上的安排,由任课教师负责;2、课间操活动时间:晴天学校组织做操则由上午第二节课的任课教师负责;雨天学校不组织做操,则由值周人员负责;3、中午放学:由值周教师组织集合排队有序走出校门;4、下午放学:由值周教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排队护送出校门;5、课间休息活动时间:由本区域值周人员负责;(说明:上述所涉及课时时段和任课教师均是指事发所在班级课程安排而定,以“学校课程表”作为界定的依据。)一、室内课堂教学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上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严禁学生在课堂上随意下位、追逐打等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2、各班应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安排学生专人考勤,严格核实学生异常缺勤情况,并向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