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丁、戊五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投资,特制定如下协议。股东各方: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戊方: 身份证号:经上述投资股东充分协商,就投资合作达成如下协议:第 1 条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1、公司名称: 合肥瑶海区康得日用品商行2、经营范围: 日用品零售;保健食品零售(凭许可证期限经营)。3、注册资本: 个人经营4、法定地址: 合肥瑶海区站前路君临大厦 908、909 室5、法定代
2、表人:胡兴宏第 2 条 公司以胡兴宏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其他投资股东不参与经营管理,负责人需定期召开股东会。第 3 条 公司注册期限公司期限为无限期,自 2015 年 06 月 26 日起。入股期限为无限期,自 2017 年 09 月 01 日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第四条 投资股东股权设置参股计划及规则:募股规模:总股数为 100 股,法人甲占有 50 股即 50%,募集股数 50股,募集比例:乙占比 20%,丙占比 10%,丁占比 10%,戊占比10%。募集完成后,资金实行封闭式运作,经营正常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增资扩股。参股限制:1、每股人民币 10000 元,每个股东
3、最低持股数为 10 股,一股一票,股东可同时在分公司参股,规则与此相同。股权转让:1、股权只能转让,不能退股。如放弃股权,则该股权收益列入公益活动捐献。2、股权可以溢价转让,为保证新股东的”赢利”系数,每股转让溢价不得超过 25%。应以股东、候选参股者、其他人员的顺序转让。3、投资方式各方均以人民币转账方式作为出资,投资额:100 万元人民币,占投资股权:甲占比 50%,乙占比 20%,丙占比 10%,丁占比 10%,戊占比 10%。各方自愿入股参与有限公司的管理运营工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年终按照参股份额比例予以分红。第 5 条 盈余分配盈余分配:管理甲方负责公司的
4、全权管理,其他股东不得参与,管理方按照股东的投资比例保证股东每年收益率分红,管理方根据每年的经营情况向股东会作财务汇总及财务报表,如果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股东有权取消管理方的管理资格。第 6 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1、入股:a)需承认本合同;b)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c)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退股:a)无不可抗拒力量三年内不得退股;b)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约定,股东有权提出退股;c)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诉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d)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e)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出资的转让
5、: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运营届时所有资产比例核算。不得转让公司现有股东以为的第三方。第 7 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1、甲方为公司负责人。其权限是:a)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b)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c)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d)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e)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 及培训;f)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财务。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a)参与公司前景所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b)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c)检查公司经营
6、情况;d)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e)公司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f)股东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各股东所得股权以及分红等情况。g)各方若有不当行为造成公司声誉损失,则应负全责;h)在公司正常运营的时间内,各方可向甲方提供有效建议或意见;第 8 条 禁止行业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由其按实际损失赔偿。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五方同意方可。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
7、失赔偿。第 9 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a)公司期届满;b)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c)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d)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e)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a)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b)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c)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第 10 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 11 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第 12 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 13 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公司投资股东各执一份。甲方股东签名: 乙方股东签名: 丙方股东签名: 丁方股东签名: 戊方股东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