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论质量互变规律及其方法论意义质量互变规律是马克思唯物辩证法中的三大规律之一,事物发展的过程,经由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首先,质量互变规律的普遍性:无论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领域,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遵循着质量互变规律。其次,质变、量变的多样性。一 量变有两种基本形式:(一)事物构成因素的数量增减,到了一定程度会引起事物性质的变化。(二)结构的变更,即事物构成因素在空间上排列顺序和结构上的不同,也会引起事物性质的变化。二 质变的两种基本形式:(一)爆发式飞跃:指质变具有激烈的外部冲突形式,新旧力量互不相让,只有用激烈的冲突、你死我活的方式解决矛盾。(二)非爆发式飞跃:是非对抗性矛盾的解决方式。由于对立双方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所以可能通过和平方式使矛盾得到解决。三 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的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量变和质变的相互转化,是事物发展的客观的、普遍的规律。它的客观性、普遍性为人类实践和科学的发展所证实 四 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