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赤峰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制作说明1.本标准将本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公共区域保洁,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公共区域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标准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一级至五级服务标准从高到低,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2.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业主委员会)在辖区价格主管部门、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的监督下,按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等级划分标准确定相应服务等级。3.价格主管部门依据物业等级划分标准和服务等级标准,测算出不同等级中:综合管理、公共区域保洁、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公共区域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各项费用,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业主委员会)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提供参照。4.高层电梯收费标准和运行、保养、维护标准单独制定。5.本标准包括:物业服务等级、电梯运行保养维护标准、物业等级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