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旅游经营者最易忽视的五大法定义务 户瑞奇,2008年起从事导游工作,中级导游,2012年转入法律行业,现为江苏铠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间或带团,在亲身实践中收集资料,把握旅游行业最新动态,致力于旅游法律实务研究,从组团社、地接社、旅游者、车队、宾馆、酒店、导游、领队等各个角度审视旅游业法律风险,为各行旅游从业者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相信:心中有法度,办事有力度。谨记:法律风险,重在预防。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联系电话:旅游经营者在经营旅游的过程中,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依法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权利和义务对等,没有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往往也就无法主张相应的权利。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旅游经营者或因其自身原因、或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不能达到法定要求,因此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本文将旅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旅游经营者容易忽视的义务汇总罗列如下,以资各旅游经营者参考。1、 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是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辅助服务者的首要义务,贯穿于旅游活动中的各个环节,导游人员要时刻将此牢记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