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周恩来红军小学(山阳小学)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工作,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中小学。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教育机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随班就读是发展我市特殊教育事业的重要安置策略,是首都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高质量、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第二章对象、检测与安置第四条 随班就读对象是指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包括脑瘫、孤独症及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育对象一般为各类轻度残疾儿童少年。第五条 凡年满6周岁的残疾儿童到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内学校就近入学登记时,学校应将其持有的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