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水建管2008187号)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水库、水闸,七大江河干流、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和省级管理的河道堤防、湖泊、海岸以及其它河道三级以上堤防等工程,其它水库、水闸、河道堤防等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对象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指直接管理水利工程,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重点考核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四类。 第四条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属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部直管水利工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