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江苏省医疗期规定2017 法律对于劳动者医疗期和病假管理有相应规定,那么江苏省的医疗期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是整理的关于2017江苏省医疗期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2017年江苏省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1、医疗期的定义 医疗期是根据劳动者工龄等条件,依法可以享受的停工医疗并发给病假工资的期间。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部发479号,以下简称医疗期规定)中的定义,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这里的“不得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不作限制。 2、医疗期的期限 分为一般疾病的医疗期和特殊疾病的医疗期。 (1)关于一般疾病的医疗期,根据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