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废物处置协议书No:20180002甲方: 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甲方电话): 33114000乙方: 武功县人民医院 (乙方电话): 为了认真落实 、 ,彻底根除医疗废物对我市环境的污染,导致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危害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给我市人民创造一个优雅、舒适的环境,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与医疗单位特签定以下处置协议:一 、双方共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国务院发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执行,乙方必须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严格区分并实行袋装化,不能破裂、不能散堆,否则甲方有权不清运。二、甲方必须按时清运乙方的医疗废物,在清运时,要确保安全,车辆要密封,不
2、得丢弃、撒漏医疗废物。三、在清运时,双方实行转移联单制,按转移联单的要求填写清楚,重量准确,相互签字。四、收费办法及付款方式;甲方严格执行市物价局的收费标准,乙方每月交费( ) ,大写: 元。乙方按甲方出具的发票及时付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正常运行。如乙方不按时缴纳处置费,甲方有权停止处置乙方的医疗废物,后果乙方自负。 五 双方协议签定生效后相互监督,如有政府政策性的变动或特殊情况,双方及时联系协商解决,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六、甲方根据乙方要求 天清运一次。七、如果乙方当日产生的医疗废物过多或工作检查,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清运,以免影响乙方的工作。八、本协议由二 0 年 月 日至二 0 年 月 日止。九、以上几条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 份 ,双方各执 份。 十、双方发生争议或未执行协议中的事项,由人民法院仲裁。甲方: 乙方:代表: 代表: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