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对原有绿化、道路及景观的保护一、对原有绿化的保护1.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绿化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坏绿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有下列损坏绿化的行为:剥皮、挖根;就树搭棚、架设线缆;攀登绿化或者折枝;刻画、钉钉、拴绳挂物;在距离绿化1米以内堆放物料,2米以内挖沙取土、挖坑、;向绿化根部倾倒危害绿化生长的物质;其他有碍绿化生长的行为。2.在施工过程中,对全体员工加强保护绿化的宣传教育,提高保护绿化和生态环境的认识,注意保护绿化资源,尽量减轻对现有生态环境的破坏,创造一个新的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3.施工现场内有特殊意义的绿化,设置必要的围栏并加以保护。在工程完工后,按要求拆除有必要保留的设施外的施工临时设施,清除施工区和生活区及其附近的施工废弃物,完成环境恢复。二、对原有道路的保护1、工程开工前安排专业人员对施工范围内原有地下管线及其它障碍物作全面探查,了解地下原有市政排水管道、供水供电、电力电信等管线的走向和位置,对应设计图纸,如地下管线或其它障碍物与设计污水管道相碰,则及时知会现场监理、业主和设计单位,决定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