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废活性碳纤维回收协议甲方:乙方: 乙方为甲方废活性炭纤维回收方。双方本着“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原则。为确保乙方收购回收甲方废活性炭纤维后,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特签订本协议。1. 乙方在收购回收甲方废活性炭纤维后,必须回收利用,须符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 乙方进入甲方区域,应遵守甲方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3. 乙方在储运甲方废活性炭纤维时,应保证运输车辆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泄漏现象。4. 乙方在处理利用甲方废品过程中应满足如下要求:4.1. 乙方严禁将废活性炭纤维焚烧或用作其他非法用途。4.2. 乙方排放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应达标排放。4.3. 乙方对甲方的废品进行综合利用后的残留物按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处置,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4.4. 甲方有权对乙方废活性炭纤维的处置进行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或造成环境污染,取消其回收资格。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