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市场,建立工程建设领域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工程项目的优质、安全和廉洁高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监督检查机构二、监督检查职责(一)监督检查小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被监督检查单位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纪律等行为,有权责令被监督检查单位停止该行为,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二)监督检查小组对被监督检查单位执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三)各监督检查小组牵头单位及时向建设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小组汇报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三、监督检查内容(一)项目前期工作监督检查内容1、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2、加强节能评估审查,规范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监管;3、依据招标投标法,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4、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管理,严格依法征地拆迁,坚持合理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