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章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第一节 经济法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 一、经济法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 将调整对象作为区分部门法的根本特征,更有利于部门法与部门法之间的区分。一旦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明确,经济法的概念就自然而然地浮出水面。 二、经济法调整对象在经济法学研究中的重要意义 (一)经济法的地位和体系问题实际上都是经济法调整对象问题的必然延伸,如果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则经济法当为一独立的法律部门,其地位问题则迎刃而解。 (二)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问题,实质上也就是经济法的构成体系问题。 第二节 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问题 兼论经济法的地位 一、关于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的两种不同观点 根据对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的基本看法,我们可以将以往观点分为两大类: (一)否认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 较为典型的否定说有以下几种: 1、综合经济法论;2、学科经济法论;3、经济行政法论。(二)承认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 分为两个时期,1992年前,较为典型的肯定说有以下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