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以下简称甲方) 河源中学实验学校: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名称:河源中学实验学校段道路市政工程2、工程地点:东环路东河源中学实验学校3、工程内容:道路、回填、市政排水排污工程,道路总长为:3000米、宽:4.5米、厚度20cm:。4、工程期限:自2011年3月2日至2011年8月2日完工。5、承包方式:。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6、合同造价:每1000米为人民币综合价26.5万元整,合计:3000米总造价为人民币综合价79.5万元整(含本工程所有税金)。 7、期限:自2011年3月2日至2011年8月2日完工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180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中直接扣除。8、工程质量 道路工程质量按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