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考点1】用益物权概述()【解释】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仅涉及物的使用价值,不包含处分权能。用益物权包括:(1)土地承包经营权;(2)建设用地使用权;(3)宅基地使用权;(4)地役权。【考点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8年案例题;2009年单选题;2013年单选题;2014年单选题;2016年多选题;2017年多选题;2019年单选题)1.创设取得(一级市场)(1)无偿划拨无偿划拨情形国家机关、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项目用地等【提示】用于商业开发的建设用地,不得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考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的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2014年)A.最长期限为50年B.最长期限为70年C.最长期限为30年D.一般无使用期限的限制【答案】D【解析】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