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中科比奇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编号:2017062401C签订日期:2017/06/24西安中科比奇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委托方(甲方):公司地址:授权代表人:项目代表人:联系方式:电话:受托方(乙方): 公司地址:授权代表人:项目代表人:联系方式:电话:鉴于甲方同意委托乙方进行 项目的开发,并支付报酬,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开发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 本合同委托的开发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 ;2、 ;3、 ;第 2 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
2、前已经向甲方提交了开发计划。开发计划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作内容:整机硬件布局协调、结构造型方案设计、结构造型详细设计、结构样机试制、整机试装、结构优化设计、正样试装、结构优化归档,结构件量产生产。 2、计划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3、计划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第 3 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开发工作: 1、 年 月 日前完成结构造型方案设计;2、 年 月 日前完成结构造型详细设计; 西安中科比奇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3、 年 月 日前完成结构样机试制; 4、 年 月 日前完成结构优化归档。 第 4 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 技术资料清单: 2、 提供时间和方
3、式: 甲方将上述技术于 年 月 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给乙方。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或不全而引起的项目进度顺延则由甲方负责。 3、 其他协作事项: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保留还是销毁?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开发报酬: 1、开发报酬含税总额为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付款后的一周内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2、开发经费和报酬由甲方分 3 次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签定后的一周内支付 元;(2)测试完成,开发项目验收合格一周后,支付 元;(3)优化设计完成,完成全部交付件且开发成果验收合格,甲方产品转量产后,支付 元。 为了便于甲方掌握项目开发情况,乙方应以
4、电子邮件的方式每周一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双方确定由于乙方的原因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开发成果,则每逾期 7 天,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3%支付甲方违约金,逾期不满 7 天,按 7 天计算;乙方若逾期交付开发成果超过 14 天,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七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开发工作转让或委托第三方承担。第八条 双方确定本合作项目的技术风险,双方同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因技术风险带来的损失。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认定开发失败为合理
5、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 3 日内通知另一西安中科比奇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以及未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均有义务保证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专利,不得因履行本合同而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如果一方因为使用未经授权的专利式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而导致另一方蒙受损失,蒙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双方有义务及时向对方通报一切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行为和侵权的可能性。 第 10 条 乙方保证在受甲方委托开发的项目中所
6、使用的技术及开成的产品没有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它合法权宜。如因甲方使用乙方开发的技术或产品而遭到第三方的侵权诉讼,则乙方应承担诉讼费用并协助甲方应诉。如甲方为此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则由乙方承担。第 11 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开发成果: 1、 项目开发的过程文件,含开发计划、方案书、各个技术评审环节的评审纪要 2、 在甲方完成项目验收后提供全部项目开发文件。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1、 ; 2、 ;3、 ;如满足以上验收标准,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项目验收报告。 第 13 条 甲、乙双方同意,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
7、产权权利归甲方所有。 第 14 条 乙方承诺不得在向甲方交付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或个人。第十五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对此开发过程及其成果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或个人透露项目研发进度、涉及的技术、资料等,未经甲方允许不等将研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或个人。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西安中科比奇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以各方实际的投入确定补偿金。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
8、合同约定提供的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同意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一条 甲、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
9、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二十二条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出现的需求、规格变更导致项目延迟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同时,该变更导致乙方的工作增加,甲方应该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 西安中科比奇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公司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西部大道公司地址:电话: 029-62380001 电话:西安中科比奇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税号: 91610131MA6TX50M8G 税号:开户银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支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802911010122802437 银行账号: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