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高坪区走马乡金凤山至走马产业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南充市高坪区走马乡和兴观村村民委员会施工单位:四川添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合 同 协 议 书发包人:南充市高坪区走马乡和兴观村村民委员会 承包人:四川添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四川添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高坪区走马乡金凤山至走马产业道路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一、 工程项目1.1 工程名称:高坪区走马乡金凤山至走马产业道路工程1.2 工程地点:南充市高坪区走马
2、乡1.3 承包范围:施工图及投标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1.4 承包方式:南充市高坪区走马乡金凤山至走马产业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1.5 合同价款:¥ 1280075.80 元 人民币(大写) 壹佰贰拾捌万零柒拾伍元捌角 1.8 质量标准:合格。1.9 工 期:工程总日历工期 90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二.技术标准及图纸2.1 图纸2.1 发包人提供:2.2 技术标准: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三.双方权利和义务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姓名: 职务: 3
3、.1.2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3.1.3 发包人主要工作:3.1.3.1 提供施工场地(包括取土场、弃土场以及运输用临时道路),负责场地三通一平;3.1.3.2 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3.1.3.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3.1.3.4 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3.1.3.5 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3.1.3.6 按合同约定支
4、付工程款。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3.2.1 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3.2.2 承包人主要工作:3.2.2.1 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3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3.2.2.2 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3.2.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3.2.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3.2.2.5 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
5、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4检查;3.2.2.6 工程竣工验收后 2 周内向发包人提供参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3.2.2.7 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3.2.2.8 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四、工程价款A、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综合单价方式确定。结算时,材料价格不作调整,规费按投标人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的费率计取。由于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或者新增工程价款,按相关文件执行。B.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此工程项目的或类似于此工程项目的固定综合单价,按已有的或类似的固定综合单价计算;投标报价中没有适
6、用于此工程项目的或类似于此工程项目的固定综合单价,按四川省2009 清单定额 ,材料价格按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的市场价的材料价格计算,其取费标准按承包方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取费。签证和索赔费用结算办法:按照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的,且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性文件规定的签证和索赔金额进行结算。5、工程价款的支付5.1 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实行全额垫资,待合同内工程部分验收合格,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时及时支付 。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 95%,其余 5 %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
7、费维修,如承包单位 3 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 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六.安全文明施工6.1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6.2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5七.竣工验收7.1 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 24 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 2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
8、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7.2 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 15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竣工资料参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八.违约责任8.1 发包人违约:8.1.1 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8.2 承包人违约:8.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 1.9 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 1000 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8.2.2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
9、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 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 7 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8.2.3 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无息支付。九、争议9.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十、合同生效与终止10.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10.2 发
10、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十一、合同附件611.1 投标文件11.2 招标文件11.3 道路施工图11.4 报价书12、补充条款12.1(无)十三、合同份数13.1 本合同正本 2 份,双方各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 副本 2 份,双方各执 1 份。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发包人:南充市高坪区走马乡(盖单位章) 承包人:四川添诚建筑(盖单位章)和兴观村村民委员会 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78道路工程质量
11、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高坪区走马乡和兴观村村民委员会 承包人(全称): 四川添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保证高坪区走马乡金凤山至走马产业道路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具体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双方约定:按承包人承包的全部施工竣工范围。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起。双方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2 年。三、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
12、到修理通知之日后 7 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另行追偿。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整条道路和路基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本工程双方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5%。具体为:人民币(大写): 陆万肆仟元整 元(小写): 64000.00 元在保修期满后,扣除发包人代承包人进行工程维修(若发生该类情况)所支付的费用后,向承9包人无息支付剩余工程保修金。五、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本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返还为竣工验收一年后返还质量保修金的 2/3,质量保修期满后30 日内,将剩余的 1/3 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六、其他承包人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竣工时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 包 人: 南充市高坪区走马乡 (公章) 承 包 人: 四川添诚建筑工程(公章)和兴观村村民委员会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