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连锁加盟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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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内部资料 严禁外传 武汉泽天下餐饮管理公司 1巧牛生态面馆 特许加盟合同武汉泽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内部资料 严禁外传 武汉泽天下餐饮管理公司 2经营态度*事必躬亲的事前认知*我们不能坐以待“币” 、 “毙”*我们需要共存共荣、永续经营*加盟商/店必须完全认同我们的经营理念保证连锁运行模式的彻底实现*加盟商/店必须放弃若干的经营自由与选择权,如商业策略等,同时也将付出相对的报偿*违反竞业禁止及商业保密者,总部势必在违反者店铺的同一商圈内以正当竞争与其竞争到底内部资料 严禁外传 武汉泽天下餐饮管理公司 3总部(以下简称甲方):武汉泽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加盟商/店(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

2、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他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指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中式速食餐饮经营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和一整套的店务管理手册(人事制度及处理程序 、 大厅操作实务及培训手册 、 操作实务及培训手册 、 厨房实务及培训手册 、 厨房设备维修与保养等)以及公司有权使用的“巧牛生态面馆”注册商号、商标、标志、招牌、店铺管理方式等统一系统。“公司商标” 指甲方有权使用及有权授权他人使用的“巧牛生态面馆”商标和服务标志以及甲方经常使用的用以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以及其他一些营业象征。“公司形象” 乙方因使用公司经

3、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第二条 甲方技术服务项目: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公司商标设立“巧牛生态面馆”西式速食餐饮店(店面面积一般为 50500 平方米,地址:省 市 _ 区 路号) ,同时对乙方进行开店辅导,并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对乙方提供长期持续的技术支持等服务。(一)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前的辅导及培训(开店前人员培训及课程祥见附件一):1店面所在地立地商圈调查评估(评估结果仅供乙方参考,并由其承担相关费用) ;2提供店铺店面整体 CIS 设计、装饰的规划指导;3提供乙方相关人员(店长、财务、人事等)的门市实习:(1)经营

4、管理课程:A、商品知识B、店面营运知识(店面、厨房管理、采购议价技巧、成本控制等)C、品质管理知识 (2)门市实习:A.、现场服务实习内部资料 严禁外传 武汉泽天下餐饮管理公司 4B、店务实习C、作帐实习(二)提供乙方店面开幕时期的辅导1、促销活动事宜的筹备、教育、训练与协助执行。2、开幕期间派员驻店辅导及协助,所需派驻人数及时间由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三)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后的辅导及培训1不定期巡回指导,指导内容:门市经营管理、商品品质管制、营业成本控制等。2新产品开发及制作指导。3值班管理稽核评估(含厨房、外场及办公室) 。4不定期对其下属加盟店各岗位人员分批次进行集中专业培训及辅导。第三条

5、 店面、装潢、招牌等之设计与维修一、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其店铺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装潢图纸设计方案。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装潢装修等有关广告物,于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于本合同所限定之期限内自行拆除,或同意由甲方代为拆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并承担该费用。三、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装潢装修若有老旧、损毁等事情的发生影响到甲方统一品牌形象的,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依当时之企业识别(CIS)修护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 设备之使用与维护一、乙方应妥善保管全部生财设备、用品、装潢、招牌等物。二、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其店内之厨房设备、桌椅、餐具、员工服装、财务软件、特

6、色调料、酱料及其他开业货品向甲方或其指定之厂商采购,其他设备之采购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须符合标准。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更改店内销售商品种类及价格,亦不得随意增减其店内设备、设施,否则视同违约。第五条 菜式、商品、用品进货贩卖之使用一、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店面应遵行销售甲方所规划的菜式、主食及其他食品之规定。二、为维护统一形象及菜品品质,对于以下产品或物品,乙方承诺保证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厂商采购:(一) 、该产品或其外包装印有“公司商标”的;(二) 、为甲方特制且为店内必须使用或销售的;(三) 、考虑到质量及环保等因素而必须使用的;(四) 、为维护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而必须使用的。三、除以

7、上产品外,乙方可根据价格、质量自行选择供货渠道,但乙自行进货之原材料、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防疫及食品管理的相关标准,否则内部资料 严禁外传 武汉泽天下餐饮管理公司 5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将视乙方违约程度收取乙方 5,00010,000 元(人民币,下同)的惩罚性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可以乙方重大违约为由直接解除本合同。第六条 柜帐管理一、乙方自负盈亏,但甲方有权随时稽核乙方的营运状况。二、甲方有权要求在乙方餐厅内安装电子设备或要求其结账台使用网络连接的电子收银机以查核乙方每日营业情况。三、乙方应于每月 5 日前,将前一月之会计账册提供予甲方核对。甲方有权随时查阅乙方之会计账册、凭证等

8、,如其有意隐匿、漏报金额,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加倍赔偿,且甲方有权选择按核定额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直至终止合同。三、甲方按营业额提取特许权使用费以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为准。第七条 形象之维护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承诺保证遵守以下几点:一、店面整体整洁及经营品质须合乎甲方要求。二、不得贩卖法令不许可之商品。三、不得摆设赌博或游乐性之电动玩具。四、店内员工须穿着甲方指定之服装。二、客诉之发生不得影响公司形象。三、不得从事其他影响公司形象及损害消费者权益之事务。若有以上事件之发生,视同乙方违约,甲方将视违约行为轻重给予乙方书面警告或向乙方收取人民币 5000.00 元至 50000.00 元惩罚性

9、违约金,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善,则甲方可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第八条 广告与促销一、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得进行大众媒体之促销活动,乙方应于活动期间全力配合,并接受甲方有关广告与促销活动之指导与建议。二、乙方需单店进行促销活动时,所有广告宣传之进行及活动方案,应书面呈请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三、广告促销费用之分摊:(一)乙方单店进行广告促销活动时,费用自行承担。(二)区域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该区域内所有店铺共同分摊。(三)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全国所有店铺共同分摊。四、乙方应无条件同意放置、摆设或张贴各项宣传甲方信息之宣传品;另对咨询甲方业务者,乙方店内人员应负责接洽,不得无故拒绝接

10、受询问或敷衍推脱,若发现有以上情况的,视同违约,乙方同意甲方对其按照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罚方式处理。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一、作为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内部资料 严禁外传 武汉泽天下餐饮管理公司 6保,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十万元。二、不论乙方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事实上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将直接没收该保证金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要求赔偿损失。三、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一年内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开设“巧牛生态面馆”餐饮店的,甲方将没收乙方所交履约保证

11、金,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四、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由于自身原因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没有开设“巧牛生态面馆”餐饮店的,甲方将没收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五、 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一周内没有及时向甲方加纳加盟金,则甲方将以乙方自动放弃本合同为由,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直接没收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六、合同期满或双方正常解除合同后三个月内,在乙方无违约且撤除其店面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与甲方相关营业象征后,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拖欠甲方款项(包括货款、特许权使用费、惩罚性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甲方可由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第十条 加盟金一、 本合同签

12、订后一周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加盟金人民币八万元整。二、该费用是乙方为开店接受甲方经营技术资产、商标初始使用权、开业技术指导的费用。三、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不论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乙方均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该加盟金。第十一条 特许权使用费一、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持续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甲方帮助、技术指导而向甲方支付的费用称之为特许权使用费。二、该费用的支付方式为:自开业之日起,乙方以其店面上个月单店营业额为基数,按 3%的比例提取金额(但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亏损)每月向甲方支付该费用。如果乙方月营业额不足三十万的,甲方将以乙方月营业额为三十万为基数,按 3%的比例提取该费

13、用。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时提供上月营业收入报表的,甲方有权按每月二万的核定额收取当月特许权使用费,乙方不得拒绝。三、 乙方必须在次月十日前将上个月的特许权使用费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汇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超过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如乙方拖欠该款项超过三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第十二条 月结货款内部资料 严禁外传 武汉泽天下餐饮管理公司 7一、乙方应于次月十日前将与甲方发生之上月结货款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如乙方拖欠甲方该项货款金额达两个月或虽未达两个月但已累计超过三万元,则甲方有权停止对其供货。并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4、相应欠款,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应于一周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二、如甲方认为其向乙方单月供货金额已经超出三万元之范围,甲方可要求乙方另追加履约保证金或要求乙方按照其他方式结算货款,乙方不得异议。第十三条 逾期付款违约金一、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甲方规定的加盟金、履约保证金、特许权使用费、月结货款、广告宣传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的,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逾期一天加付 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第十四条 店址选择 一、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选择的店面进行商圈评估(该评估仅供乙方参考) ,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二、甲方一般情况下给予乙方店面的商圈保护范

15、围不低于 1000 米(以乙方店面为中心,1000 米为半径的保护范围) 。三、甲方根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认为,在现有乙方店面所在地另设分店,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变化等因素导致该商圈状况发生变化,甲方认为有必要增设分店时,甲方可自设分店或准许第三方在同一区域内增设分店,除非乙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新店的设立会给其营业状况带来严重的影响,否则乙方不得异议。四、本条第二款不适用于位于城市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内的乙方店面。本条款“城市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适用于直辖市、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及市区人口在 30 万以上的其他城市。第十五条 开店筹备一、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各款项,且乙方同业

16、主签订租赁合同后,甲方将根据乙方店面的具体情况安排开店工作。二、乙方店面装修图纸设计由甲方负责,装修施工及装修材料由甲方指定厂商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三、甲方根据与乙方协商的开店进度自行安排开店组人员到乙方店处协助乙方进行开店工作。1、该开店组成员主要包括:工程监理(1 名) 、开店经理(1 名) 、开店厨师长(1 名) 、办公室辅导人员(财务、人事、出纳) 、专案辅导员(若干)等。2、开店组进驻的时间、人数及撤店时间由甲方视开店进度、开店时具体情况而定。3、开店组人员的工作任务:调查乙方店区域市场状况,协助乙方进行人员招募、培训及协助其进行开店筹备工作。内部资料 严禁外传 武汉泽天下餐饮管理

17、公司 84、开店组人员开店期间的薪资、往返差旅费、食宿等由乙方承担,该费用的具体标准祥见(附件二) 。5、为协助乙方店正常开业筹备,甲方需代为乙方配置一部分熟练员工(主要为店面管理人员及厨房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该部分员工,见附件三) ,该部分员工的数量及到乙方店处报到时间由开店经理视具体情况而定。6、甲方代为乙方店配置的员工来源为甲方直营店及其他委托代为培养的分店,该部分员工的薪资水平由甲方根据其连锁体系内部的薪资制度并适当考虑乙方店当地实际薪资水平而制定。7、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8、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时,经乙方认可并接收后,乙方店负责人应及时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9、

18、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前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店后,无论乙方有无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10、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工作的次月,乙方应按照该部分员工当月薪资的 1.2 倍发放给该部分员工作为当月薪资,用于弥补该部分员工在调动过程中受到的损失。11、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即正式成为乙方店员工,乙方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支配。12、乙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在开店筹备期间安排人员(一般为店长、财务、出纳、人事等)到甲方处进行受训,由甲方安排该人员的培训。甲方可在其店内为该人员提供员工餐(甲方将按照每人 15 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收取餐费) ,住宿及车旅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

19、承担。13、在乙方店开业前期,开店经理认为有必要由甲方派人员对该店的开业进行支援时,可在与乙方协商后进行处理;但该支援人员的往返车旅费及住宿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根据其实际支援的天数向该支援人员按照其实际工资的 1.3 倍向其发放薪资。14、按照一般开店程序,甲方为乙方规定店面筹备期为 50 天,时间从乙方店面进场装修时起计算,在这期间甲方积极为乙方开店进行筹备工作。如果乙方店面筹备期间超过 50 天(除因甲方因素外) ,每逾期一天,甲方将按照 1000 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培训费以弥补由于开业延期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第十六条 开业后的人员调动一、在乙方店开业后一个月内,如出现甲方所代为其配置

20、的人员有自动流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免费为其重新调配同等职位且技术相当的员工,但该员工到达乙方店面旅程所发生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二、在乙方店开业一个月后,如果其有人员方面的需求,在取得甲方同意后,甲方可为乙方店调配人员,但乙方需按照所调动员工月薪资的 1.5 倍支付给甲方作为培训费;该员工所产生的车旅费由乙方店承担;同样,如果乙方店人员经过甲方同意并经过甲方调出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店该员工月薪资的 1.5 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店作为培训费,该员工所产生的车内部资料 严禁外传 武汉泽天下餐饮管理公司 9旅费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承担;三、乙方店不得私自聘用甲方所属分店(直营店或加盟店)开除或除名的员工以及

21、未经其所属分店同意自动离职的员工(级别在组长级以上者)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并收取乙方人民币 5000 元的违约金。第十七条 店员工之雇聘一、为协助乙方筹备开业及维护商品品质、店面管理之统一形象,甲方可代为乙方店筹备员工(店内管理人员及厨房技术人员) ,但甲方需保证其所派往人员的技术与其职位相符合,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或拒绝接收。二、为强化连锁体系的管理,在维持乙方正常经营前提下,甲方有权对在乙方店工作满六个月以上的人员进行调配,乙方不得拒绝。轮调人员具体调动时间以甲方人事部所发轮调人员调动通知书为准。三、乙方店就其所雇佣职员之筛选、聘雇、工作时间调配、管理、轮休、请假、辞退、抚恤

22、、薪资、税捐扣缴、员工福利、资遣、退休,均由乙方自理,不得要求甲方补偿。且须符合政府颁布相关劳工法令,但人力工时应依甲方之专业建议,以维护良好之服务品质与餐厅形象。第十八条 商品之售价一、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价格销售商品。二、乙方若不予按前项售价销售商品时,须于十五天前提出书面申请通知甲方,甲方将视乙方店面具体情况及为维护店面整体形象,商品品牌形象及市场交易秩序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第十九条 供货、退货及付款条件一、乙方所需货品,可由甲方或其他方提供。但为维护商品质量,甲方指定专属厂商供应之商品不得向他方采购。二、 开业前,乙方委托甲方代为订购货品时,应填妥定货单所需之物料、规格、数量及预定出

23、货日等,签章后传给甲方,并先将货款以汇款方式自动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三、乙方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应该按照甲方要求提前订货并保证累计订货金额(未付款部分)不超过三万元,如乙方由于该因素导致其订购货品无法及时到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四、货品寄发后,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收或退回。货品配送时,如为甲方员工自行配送,乙方验收人员当面验收货品数量、质量、价格及发货单据,核实无误后收货,货品一经交付即视为乙方验收合格,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退货。甲方委托货运公司配送,则乙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完毕后,如发现发货单据及货品存在数量、质量或价格等方面的问题,应须于货品送达两日内以传真或其他方式告之甲方相关部

24、门人员,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第二十条 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及其使用的限制内部资料 严禁外传 武汉泽天下餐饮管理公司 10一、乙方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属于甲方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可在其加盟店内正常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的标签、招牌。三、乙方不得在其店面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甲方同意乙方店使用的甲方商标,更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或印制该公司商标,同时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标”所注册的范围使用“公司商标”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标或与其近似的字样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注册其店面之工商登记名称,不得出售或提供给未经甲方同意的

25、第三方使用印有与公司商标相同或近似标志的服装、容器、包装及活动媒体等用品,亦不得将其店内的厨具、菜台设备提供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视情况可解除合同。五、乙方在其店内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不得有以下行为: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2、除为乙方店铺经营而向其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甲方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3、乙方为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或协助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六、甲方必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式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

26、产不断进行研究、完善和改进,乙方不得异议,但改进必须是善意的。第二十一条 法令遵行及法律责任一、乙方店开业前须办理好政府规定的各类证件;店面营业后,应依法如实缴纳政府要求的各项规费、税金(乙方店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独立纳税) ,若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之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二、乙方店因违反政府法令受到相关政府机关处罚所发生一切经济上的损失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该行为影响到甲方及其他分店的正常营业状况的,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至五万元的罚款或直接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二十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一、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当事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具有代表甲方或为甲方而发生任何权力的行为,乙方店员工(包括乙方店开业时由甲方代为其配置的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不对乙方劳资纠纷承担任何责任。二、乙方店面的经营由乙方在甲方技术指导下自主经营,独立对外承担一切责任。三、若因乙方行为致甲方涉讼或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承诺将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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