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劳 务 派 遣 合 同 书劳务派遣合同书甲方(用工单位):山西晋川缘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派遣单位):山西振华兴工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一)乙方派遣员工到甲方的派遣期限自 2014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一)乙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从事装修装饰工作。(二)乙方的工作地点: 劲松路省委宿舍公共部分。 (三)乙方的被派遣从事工作岗位如发生变化
2、,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四)乙方应按用工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条款,乙方员工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并保证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二)乙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员工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四、结算方式合同总结算价为人民币 4500000(大写肆佰伍拾万)元,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付清。五、社会保险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乙方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
3、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乙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一)乙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向员工履行如实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义务,并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二)乙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员工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劳动争议处理(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