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全程顾问咨询战略合作协议甲方: 地址: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乙方:成都伟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 5 号城投下一站都市 B 座 408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秉承平等互惠,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拟结成固定战略合作伙伴,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四川汽车维修企业现代化建设,就市场拓展项目战略领域的合作关系达成共识,甲方愿与乙方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双方一致同意就通德品牌维修(连锁)企业运营模式打造等事宜开展全面长期战略合作,为此,双方共同达成本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 。一、合作宗旨1、甲乙双方同意在满足各自战略发展理念
2、的前提下,缔结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探索商业发展新模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2、甲乙双方各自利用自身资源,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共同发展,建立战略性合作关系,互利共赢。3、双方同意在不违反商业运作规律的前提下,共享各自所掌握的市场竞争信息、商业资源信息等。 4、本协议是双方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其他具体合作协议的基础。二、合作目标 帮助甲方开拓新市场、打造强势企业品牌并对新兴项目进行全程策划,创新企业运营模式,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充分体现甲方在汽车维修企业管理以及高端车维修技术方面的优势,抢占市场、树
3、立品牌三、合作准则 为促进合作项目的开展,甲方和乙方将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技能和经验方面的优势,为双方的合作项目提供充分的支持。1、甲方通过自有资源运作项目,负责具体项目的选址及相关行政手续审批,并对所选商业项目进行投资和运营; 2、乙方对在合作期间甲方所操作项目和项目的规划设计、企业品牌建立发展战略进行全程顾问咨询,为甲方项目在规划设计、成本控制、风险规避、项目形象建立、后续发展、企业品牌建设等方面起到参谋、顾问作用,使本项目实现甲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品牌效益最大化发展。四、合作内容1、环境调查与分析;2、项目定位策划;3、项目形象策划;4、项目实施策划;5、项目营销策划;6、企业运营管理
4、咨询;7、技术团队素质提升;8、品牌整合推广。五、合作方式1、信息分享。甲乙双方在不违反商业运作规律的前提下,定期交换各自所掌握的与项目开发及网点拓展相关的市场信息、商业资源信息、项目信息等。沟通区域项目开发计划或网点拓展计划,推进项目合作,保障顺利实施。2、合作选择。乙方应根据甲方推荐的项目资源与甲方就该项目的合作进行积极地探讨;当乙方向甲方发出合作要约或合作建议时,甲方有义务优先选择乙方和进行沟通、合作。3、合作模式。根据项目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采取项目定制合作模式,双方同意彼此为对方提供优惠的合作条件,以促进项目的良性运作。在双方就具体的合作项目及合作内容和方式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甲
5、方和乙方应就具体合作项目另行签订协议。4、合作延伸。当一方了解到有适合另一方发展的机会,应主动推荐给另一方,并在双方进一步沟通的合作框架内帮助对方发展项目。5、在此战略合作框架之下,具体的合作事宜应该以独立合同的方式确立明确的目标、责任、计划。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如果不能归入某一项合同,则需另外协商费用分担的方式。六、合作期限1、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成立合作工作组和建议沟通机制,就本协议项下的具体合作事项进行商谈。2、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没有提出异议,则本协议应以一年为期限自动延期,依次类推,直至本协议自生效日起满五年时自动终止。2、本协
6、议期间,任一方有权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另一方,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则无需向该方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七、合作费用结算方式 本协议签署 7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作基础定金¥50,000.00(人民币伍万元整),乙方收到款项后,签订具体项目独立合同,立即启动项目开始项目调研。定金可用于冲抵后期具体项目费用,保障合同顺利进行。八、保密义务为保护商业利益,双方确认,在本协议项下或因本协议而向对方提供的任何包含其非公开信息的文件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拓展计划、价格信息、财务信息、客户资料等)皆为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对商业秘密谨慎、妥善持有,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这些文件或信
7、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九、不可抗力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由于受火灾、旱灾、台风、大雪、地震、战争或政策法规调整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即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可根据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情况而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受之影响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义务的情况以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有关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书面证明。 3、当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消除影响后,受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并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不可
8、抗力事件持续超过 30 天的,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决定单方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十、违约责任 若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其应就其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的任何及全部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间接损害除外。守约方并有权随时单方决定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其他 1、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协议的变更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2、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发生15 天后仍未能得到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双方确认,双方之间的信任与相互合作是本协议得以履行和合作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基础,双方进一步确认,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事先认可的情况下,不应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4、本协议的所有相关事宜双方均应本着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书面确认终止合作或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之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之日为止。 甲 方: 乙 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