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终止【考点1】解除()(2002年案例分析题;2005年案例分析题;2007年案例分析题;2014年多选题;2015年案例分析题;2017年案例分析题)1.合意解除根据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情况或者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法定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2015年案例分析题;2017年案例分析题)(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提示】第(4)项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之一必须是“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迟延履行的债务不强调必须是“主要”债务,也不需要催告程序。(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考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买受人可以取得合同解除权的有( )。(2014年)A.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标的物在交付前灭失B.因不可抗力导致标的物在交付前灭失C.出卖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拒绝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