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筑工程投资合伙协议书二 O 一七年 月 日2建筑工程投资合伙协议为了明确合伙人的经济关系及职责,共同完成投资合伙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合伙人反复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定如下合同,望共同遵守:一、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姓名 (甲方)性别:男 ,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合伙人:姓名 (乙方)性别:男,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二、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两名合伙人共同投资,承包_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名称:_工程施工地点:_三、合伙宗旨经双方共同协议,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双方出资承包荆州海洋世界工程项目,本协议明确投资利润分配依据。四、合
2、作期限3自_ 年_ 月_ 日起,至_ 年_ 月_ 日止,共_年。五、合伙人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本工程预计投资_万元。合伙人均按计划比例出资。按股份出资比例分配: (一) 甲方出资人民币_元,大写_,占总投资额的_%;乙方出资人民币_元,大写_,占总投资额的_%。(二) 双方以 方式出资,于_ 年_ 月_ 日以前交齐。(三) 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元,大写_。合作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本合同签字之日,各投资人以银行转帐方式交付投资款。投资款用于支付荆州海洋世界工程项目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支出。六、盈利分配及债务(亏
3、损)承担(一) 盈余分配:投资利润与亏损分配比例按甲乙双方出资比例分成。工程款收入在扣除该项目的成本费用后,首先用于归还合伙人的投资本金在分配利润。(二) 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甲乙双方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七 、各方的的权利4(一)甲方的权限: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其他管理正常工作; (2)负责项目的前期,中期,后期等相关工作; (3)对各项开支进行签字; (4)支付合伙债务;分配合伙盈利。 (二)乙方的权利: (1)全面工程施工进展的管理;(2)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4)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八、 财务管理由_负责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出纳),_负责帐务处理(发票管理),支出发票及费用由_签字方可报销。九、财务制度设立该项目工程专用帐户,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凭印鉴支取现金。十、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伙人同意;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二)退伙。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
5、加合作企业的事由。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
6、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伙6人十一、禁止行为(一)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所有,造
7、成的损失按个人行为损失进行赔偿。(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三) 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四)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十二、 合作营业的继续(一)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二)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十三、合作的终止和清算。(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1. 合作期限届满;2.
8、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4. 被依法撤销;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作的清算: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 15 日内指定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7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 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按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
9、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十四、违约责任(一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五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二)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三)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四)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十五、其他(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四 )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8十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盖章):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附件: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