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6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甲方:中国康富国租赁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 29号院 1号楼传真:010-50815656电话:010-50815720乙方: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神牛路 18号传真:010-60759696电话:010-60751999中国康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康富” )成立于1988年 6月,为商务部直属最早成立的以中字头命名的融资租赁公司之一,2014 年,公司依托中央企业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简称“国家核电” )和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两个实力强大的股东方完成重组工作,由国家核电控股,总部位于北京,注册资本金 4
2、0亿元人民币。中国康富总部设在北京,在长沙、上海设立分公司,在全国各中心城市设立办事机构,形成了辐射全国的客户服务网络。中国康富致力于推动中国新能源产业及装备制造业的发展, 努力打造成为新能源产业、中国高端装备制造业租赁第一品牌。2 / 6中国康富实行专业化经营模式,新能源产业、在装备制造业、现代物流业、教育医疗业等领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和经营性租赁业务,同时拥有全球最大的履带起重设备,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个性化、一站式的运作和服务方案,为合作伙伴迅速提升市场竞争力。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 )是一家针对全球化石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及衍生燃料)节能环保与大气
3、雾霾治理技术解决方案的提供商,是目前我国专业从事化石能源、矿产资源及可再生资源高效清洁利用、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实施的行业领军企业。神雾集团注册资本 3.6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拥有 9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其中一家为上市公司) ,资产 86亿元,员工 3700余名,是国家发改委 首批认证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是工信部、财政部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甲乙双方以互利双赢为目的,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把握市场机遇,更好地促进各自的发展。为此,经协商一致达成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第一条 合作原则一、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利用自身优势为企业
4、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通过业务合作与创新,共同做大做强,实现共同发展。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战略合作关系确立之日。3 / 6第二条 合作内容一、甲方给予乙方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00,000.00元(大写:拾亿元整) ,根据乙方的具体需求,可分批次提取使用。二、对于乙方承建、投资的符合甲乙双方标准的项目,若符合甲方要求的条件,甲方将在合法合规的原则下,采用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方式满足项目的融资需要。三、对于甲方推荐给乙方的项目资源,乙方按照其标准和业务流程对项目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则乙方可为项目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总包、运维或回购担保等服务。四、在双方合作框架之下,乙方若
5、有任何创新型业务模式或融资需求,应优先与甲方进行探讨并共同创新。五、在具体业务合作中,双方承诺以诚信态度对待合作伙伴,对项目信息及时通报,共同对具体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六、甲方为乙方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时,在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简化业务手续,优化操作流程,实行差别化服务,建立“绿色通道” ,给予客户最大程度上的便利。第三条 合作方式一、双方在合作范围之内,定期或不定期向对方推荐相关项目,并组织协调相关人员就合作事项进行具体磋商。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双方均应选择对方作为优先合作方。4 / 6二、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双方将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机制,建立各层面的交流沟通机制,不定期交换双方对国
6、家宏观经济形势、国内金融市场发展、租赁行业等方面的信息和观点,在经营理念方面互相交流,互相理解,建立牢固的合作基础。三、双方共同合作,积极探索国内外融资租赁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的最新发展变化,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创新和开发各种新型金融租赁产品。四、双方承诺,如有需要,双方将利用在各自领域内的专业能力和影响力,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双方同意建立每年至少一次的高层互访机制,就双方上一年度的合作进行回顾,并对下一年度的合作内容达成一致,具体业务部门可每月份随时沟通。具体沟通联系人:中国康富公共事业部罗青峰,联系方式 18600928832神雾集团融资租赁部谢鹍鹏,联系方式 133
7、66247741第四条 其他事项一、双方开展具体业务合作时根据需要另行签订相应协议文本,如有与本协议冲突之条款,以具体业务协议为准。二、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及合作中的相关资料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协议、咨询报告、技术文件、财务报告等纸质文件及其他介质文件)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5 / 6第三方透露或由第三方使用。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有效期满后,经协商可重新签订协议。除保密(第四条第二款)条款外,本协议其他条款没有法律约束力。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将本着平等、诚信的原则,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五、本协议正本一式 4份,甲乙双方各执 2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 / 6(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甲方:中国康富国租赁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乙方: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本协议由双方于 2016年 3月 15日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