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号:劳务派遣服务协议甲方: ,乙方: ,目录第 1 章 总则第 2 章 协议期限第 3 章 权利和义务第 4 章 派遣流程第 5 章 费用及结算第 6 章 协议变更和终止第 7 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第 8 章 附则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经有关政府部门合法注册、登记或备案并能证明各自身份的现行有效文件。第 2 条 合作方式(1)甲方为用工单位,甲方采用派遣用工
2、岗位性质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并履行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的责任。(2)乙方为用人单位,乙方按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派遣服务,履行用人单位对派遣员工的责任。第 3 条 本协议为双方劳务派遣服务总协议。如双方对派遣员工招聘需求和岗位说明、管理方式服务费标准、派遣员工薪酬待遇等内容另外以附件列示或约定,该附件内容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附件内容与本协议相抵触,时间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后签订的内容履行。第 2 章 协议期限第 4 条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乙方派遣至甲方所有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之日。第 5 条 派遣员工数量、派遣期限、薪酬、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以附件
3、派遣员工名单列示。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用工期限应为两年以上(含两年)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与用工期限相同。用工期限延长的,劳动合同期限相应延长。第 3 章 权利和义务第 6 条 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荐的派遣人选,或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行选定候选人员后告知乙方办理有关录用及派遣手续。(2)依据国宝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与乙方派遣的员工另签个人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承诺、竟业限制、培训事项等) ,并送乙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且乙方不就上述协议对任何一方承担担保及连带责任。(3)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无条件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但需要向乙方出具
4、书面的派遣员工退回涵说明退回理由并承诺退回理由的真实性,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证明事实材料: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4、派遣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或同时被派遣至其他用工单位,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5、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有下列情形之五的,甲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但需要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证明事实材料,并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派遣员工支付
5、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赔偿金等:1、派遣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组的;4、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5、甲方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发生调整,需要裁减人员的;6、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7、因本协议期满终止致使乙方需要提前解除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8、因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5)因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
6、使本协议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新规定。(6)若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针对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协议的行为采取的改进措施回复甲方。(7)甲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第 7 条 甲方义务(1)协助乙方在派遣员工到岗后 3 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2)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特别是劳动法有其相关法规和规章,尊重派遣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严禁种族和性别歧视。(3)按时支付双方约定的劳务费等费用。对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解除或终止与派遣员工的劳
7、动合同而发生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费用,由甲方承担。(4)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法定工时制度。如甲方施行标准工时制度,派遣员工每日工作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甲方安排乙方派遣员工加班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甲方应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派遣员工加班,如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派遣员工所在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派遣员工工作时间按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执行。(5)根据法律法规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派遣员工包括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在内的合法假期的权利。甲方的假期和天数另有规定的,
8、其规定不得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假期和天数,对于多出的假期和天数,派遣员工没有休假的,甲方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给予调休或经济补偿。假期的薪酬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执行,但不得代于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6)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因工伤或非因工负伤的派遣员工给予医疗期相关待遇,保障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派遣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合法权益。派遣员工有劳动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将派遣员工退回。假期的薪酬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执行,但不低于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7)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
9、规定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安全设施、卫生条件,并提供工作岗位所必须的培训。(8)保证使用派遣岗位工程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在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的工作岗位要求,并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9)向派遣员工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保证派遣员工享有与甲方员工同工同酬的要得,不得歧视派遣员工。(10)如男方使用的派遣员工为之前已被乙方派遣过的,则甲方不得再对其约定试工期。(11)派遣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乙方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甲方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并承担工伤保险赔付以外的其它费用。(12)派遣员工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甲方应当负责处理职业
10、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伤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13)甲方如未尽上述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派遣员工追究法律责任及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甲方应全部承担。第 8 条 乙方权利(1)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本协议规定保障乙方派遣员工合法权益,若发现甲方有侵害乙方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回复乙方。(2)因法律法规等规定变更致使本协议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若新规定系禁止性条款,本协议相关条款因违反禁止性规定而
11、将面临发生无效的可能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新规定。(3)如甲方自行选定的人员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及乙方派遣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录用该人员成为乙方派遣人员。(4)乙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甲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第 9 条 乙方义务(1)乙方应根据甲方对派遣人员的招聘要求,协助刊登广告,负责简历接收、整理、初筛,组织面试等工作。(2)乙方应敦促和监督派遣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甲方与派遣员工另行签订的所有协议等,规章制度乙方应以培训等方式向派遣员工公示送达并将员工签名表交由甲方备案一份) ,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合法权益。(3)乙方应为派遣员工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并
12、主动办理应甲方要求出具的各种有关证明、证件。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事项涉及的工本费用另行收取。(4)乙方应与派遣员工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于解除或终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发生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费用等,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乙方保证及时足额发放给派遣员工。(5)若发生劳动合同项下的劳动争议,乙方应积极与派遣员工交涉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应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发的争议或影响。但由劳动争议最终产生的赔付费用等,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乙方保证及时足额赔付对
13、方。(6)乙方同意对由于派遣员工在工作中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但不限于疏忽、不诚实、犯罪、欺诈或违约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甲方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成本和开支,甲方可以参照甲方规章制度,合法处理派遣员工,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派遣员工追究有关责任。对于派遣员工工作外造成损害的,乙方协助相关部门包括甲方对派遣员工进行责任追究。(7)本协议中规定的由甲方承担的乙方派遣人员的薪资福利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在相关费用到账后,乙方应及时办理支付手续。(8)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员工必须通过健康体检并合格,体检报告乙方存档。第 4 章 派遣服务流程第 10 条 甲方根据业务或管理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以派遣员工招聘需求
14、表书面通知乙方。 派遣员工招聘需求表必须详细注明招聘数量、到岗日期、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附加条件和薪酬福利待遇等。第 11 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增加派遣员工,应提前 5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 6 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招聘并提供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候选人员和相关资料。第 12 条 乙方对外公开招聘、发布招聘信息时,应注明“派遣员工”字样,但招聘内容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发布;招聘可由甲方协同乙方进行,以确保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岗位要求的人选。第 13 条 招聘录用程序(1)甲方以派遣员工招聘需求表提出招聘需求。(2)乙方受理招聘需求,发布招聘信息,联系招聘场地,收集应聘资料,筛选应聘人员
15、。(3)甲方面试应聘人员,确定获得录用资格的人员名单。(4)乙方组织获得录用资格人员进行体检和审验相关证件。(5)乙方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共职业培训,甲方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并负责安排培训场地。对于培训考核合格者,甲方决定录用;对于培训考核不合格者,甲方可以退回乙方。(6)乙方通知录用人员入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第 14 条 乙方为派遣到甲方工作的派遣员工依法办理派遣手续。(1)乙方与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人员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2)乙方按月向派遣员工支付劳动报酬。(3)乙方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4)应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员工出具有关证明。第 15 条 按本协议规定,甲方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应以派遣员工退回通知书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离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等相关手续。第 5 章 费用及结算第 16 条 乙方劳务费包括派遣员工工资、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及管理服务费等。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实际额度支付劳务费。第 17 条 因政府对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调整,需调整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计发标准,甲方应相应变更劳务费标准。第十八条 劳务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