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排水沟工程施工合同排水沟工程施工合同(天津市大邱庄镇大屯垃圾场排水沟工程)发包方(甲方): 天津建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天津市洋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大屯垃圾场合同签订日期: 2018 年 04 月 08 日 - 2 -大屯垃圾场填埋场排水沟工程合同发包人: 天津建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天津市洋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 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天津市大邱庄镇大屯垃圾场排水沟工程2、工程地点:天津市大邱庄镇大屯村西3、工程范围:填埋场排水沟施工及调节池护栏预制混凝土底板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施工内容包括:排水沟高度 400-800mm;净宽度 600mm;两侧池壁厚 200mm 底板250mm 钢筋混凝土排水沟,含沟底开挖、清理、回填、夯实、找平、钢筋绑扎、模板安装拆除及 C20 混凝土浇筑养护工作,过路段需铺设盖板。预制混凝土底板:调节池护栏周圈浇筑宽 3000mm 厚 80mm 混凝土底板,靠调节池内侧高 100mm 砌挡水石。底板浇筑成型后 7 日内切割500mm*500mm 方砖,含底板清理、夯实、粗砂找平。6、具体详细施
3、工以甲方提供施工蓝图为准,施工图(双方签字各留一份)7、施工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设计等相关要求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总体坚实、牢固,保证混凝土的厚度,不得有裂缝、沉降、空鼓现象,整体外观达到直线段顺直、无起伏。- 3 -二、工程价款及支付1、本合同总价:为 618920.00 (大写):陆拾壹万捌仟玖佰贰拾元整 。1.1、排水沟综合单价为每延米 714.5 元,暂定工程量为 760 米,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1.2、调节池护栏预制混凝土底板综合单价为每平米 110 元,暂定工程量为690pi 平米 ,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2、本合同价款
4、包括施工所需要的全部费用,人工、机械、材料、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措施费、施工、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费、可能发生的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等施工中须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税费、管理费、利润等费用。3、本合同综合单价含税。(税率 3.28%)三、工程款结算及支付当排水沟或预制混凝土底板工程完成混凝土浇筑后,经甲方现场确认工程量,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确认量工程款 8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全额工程款税票,甲方自接收发票日起七个工作日支付 17%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结清。 (质量保修期为 6 个月) 。四、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 2018 年 04 月 06 日,竣
5、工日期 2018 年 05 月 06 日, 合同工期总天数 30 天(以实际进场施工之日算起)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a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或确认)施工图纸;b 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c 不可抗力;连续 2 天以上雨雪天;五、质量标准1、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天津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2、以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要求标准和双方合同为依据。3、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竣工资料符合规范要求。- 4 -六、施工技术及质量 1、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天津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2、以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要求标准和双方合同为依据。3、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
6、格,竣工资料符合规范要求。七、双方权利责任甲 方:1、甲方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负责场地三通一平,水电接入;2、进行工程协调、管理;3、对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各种不安全、不文明的行为立即制止,解决和排除其隐患。有权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行为提出相应整改意见。4、甲方负责人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5、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 方:1、严格按相关施工质量规范组织施工,保证施工工期进度。2、按工程需要自备施工机械和人工,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3、在工程期
7、间,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工程。不得使用伪劣建筑材料。5、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以及施工过程资料。八、安全文明施工1、乙方应按甲方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甲方对乙方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2、乙方须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工作,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持证上岗,杜绝安全事故发生。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5 -
8、九、材料供应1、材料由乙方采购,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除无条件返工外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施工中甲方或监理有权抽查乙方采购尚未使用的材料,如发现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乙方不得使用,已经使用的必须拆除重做,并将不合格材料清除出现场,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十、违约责任甲方违约: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乙方违约:1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按 2000 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
9、方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向甲方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 5%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 7 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按原价两倍的费用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十一、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 3 日内,应将验收日期以通知发包人届时验收,甲方应及时验收。如发包人不能按期参加验收,以承包人提出的结论,视为合格;2、乙方在竣工验收后 7 日内将排水沟等附属施工资料上报监理,监理审核通过后视为整体验收合格。3、本项目规
10、模小,保修期为 6 个月。4、保修期内发生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免费维修;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不正当使用等造成的损坏,施工单位不承担责任;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给业主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完全承担。5、保修期内,工程问题需要电话通知后的 24 小时内到场处理,逾期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以上款项均在乙方的工程款保修金中扣除。- 6 -十二、争议解决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二、附则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经 办 人: 经 办 人:电 话: 电 话: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