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体检中心质量控制标准健康体检质量控制标准(试行)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健康体检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规范健康体检工作,对健康体检工作质量进行科学、正确的评估,提高我市健康体检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制定健康体检质量控制标准。 一、资源配置 (必备条件)1、场地及建筑 有相对独立的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2、人员结构及资质(1)至少有2名内科或外科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专职从事主检工作。(2)每个检查科室至少具有1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3)从事体检工作的医师必需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并在当地卫生局注册;医技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的上岗证书;护士具有有效的执业证书。(4)至少具有10名注册护士。(5)至少具有1名健康管理师。3、专业设置至少设有内科、外科、妇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超声科、放射科、检验科及心电图检查室。4、执业许可: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