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家庭医生制工作例会制度第一条 每周五定期举行一次例会,出席者为社区科正副科长、卫生站站长以及家庭医生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扩大会议。第二条 可根据需要召集临时会议或由出席成员提议、经科长批准召集临时会议。根据工作的需要增加的会议需提前向各站点、站点发出通知。第三条 会议由社区科付科长负责会议人员的签到、会场布置及会场管理。第四条 例会主要内容为:各站点对所做工作的汇报和总结;拟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重大问题的决策;困难问题的解决。参会人员须在会议前就上述内容做好充分准备。参会人员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向站点成员传达并落实会议精神。第五条 会议期间保持会场安静,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振动。第六条 会议参加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第七条 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第八条 会议期间,由社区科付科长安排负责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并做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