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林州市人民医院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所称的处方,是指由我院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病区用药医嘱单。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院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科室及其人员。第三条医务科、药械科负责全院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实施。第四条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第二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第五条处方标准、格式严格按国家、省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设计和印制。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二)每张处方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