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社区民情议事会由20名成员组成,是本社区自治事务的常效议事决策机构。受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小区自治事务议事权、决策权、监督权。其职责只要包括:(1)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民主自治,组织多种形式的自治活动,提高居民的自治意识和积极性。(2)组织议事会成员代表深入居民群众中去开展调研,就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有意见的建议。传达议事会议决议,做好群众的思想沟通工作。(3)对社区的自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定期评议。(4)对社区公共建设提出规划性的建议的意见,提交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通过后,及时监督居民委员会贯彻落实。二、 议题必须是具体的、明确的、可操作的行动建议,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有议题提出人的签名。三、 提出民情议事会的议题,由社区党组织负责受理并审查,经民情议事会成员广泛征求社区居民意见后进入讨论议决。四、 议事会由社区党总支书记召集主持,应按议题的轻、重、缓、急程度,定期或不定期合开,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邀请提议人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五、议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