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深圳市笋岗中学家长义工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组织定名为笋岗中学家长绿色义工。 第二条 本组织隶属笋岗中学,为服务学校、辅导教学业务推进工作、服务社会而设,不得对外行文。第三条 本组织以“感恩、服务、热忱、爱心” 为宗旨 ,以“立足校园、面向社会”为原则,鼓励我校家长关心孩子,关心学校,关心他人,关心社会,为孩子树立榜样。 第四条 本组织是由笋岗中学志愿为学校、为社会、为他人服务的家长组成的志愿工作组织,接受学校的领导。各项活动不涉及政治、宗教及商业活动。第二章 任务第五条 有计划地组织成员们开展各项义工工作。 第六条 每学年至少一次为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和服务。 第七条 加强和学校老师沟通,为学校的管理提供有益的建议。家长义工自愿申请,学校审议同意后,可参与学校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如管理两操、午休,召开班会,举行讲座,交通疏导等)。第八条 开展家长义工间的交流活动和亲子活动,增强孩子社会实践能力。 第九条 为学校举行的各项文体活动(艺术节、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