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在1842年对西方开放之前的八十五年中,广州是唯一的对外贸易开放口岸,这段时期中国的对外关系基本上是关于广州贸易。广州自唐代起一直是对外贸易的中心,明末清初时期,广州的贸易实际上由葡萄牙人垄断,他们占据了澳门。其它国家的船舶和商人不得前去广州,只是极偶尔才获准进入。英国商人受阻于广州后,在其它地方寻找机会,他们与台湾的大明遗臣国姓爷及其子发展了关系,并且出售军火以换取在台湾和厦门经商的权利。在宁波、厦门和上海的贸易并未正式禁止,但实际上,1757年之后,广州成了唯一对洋商开放的口岸,因此对北方港口贸易,则为不禁之禁。中国人的对外贸易态度是衍生自封贡心态,因此,通商是一种特权,中国可以因洋人的任何过失取消这种特权。此外,由于广州贸易是在外国私商和中国臣民之间展开,所以无需任何官方的外交关系,只要有非官方的生意往来即可。这样,洋商与中国官府之间不允许有任何的直接接触;洋商只能通过指定与他们做生意的中国特许商人,向总督、巡抚和户部转呈禀贴。广州贸易的主要特征:朝廷授权十三家称为行(是洋行的变音)的商号,作为唯一的对外贸易代理人